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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社教委字【2004】04号关于评选玄武区社区教育先进集体及个人的通知
2004/12/25 16:15:08|发布者:佚名|查看: 9672|评论:0
摘要: 玄社教委字[2004]04号关于评选玄武区社区教育先进集体及个人的通知 各街道社区教育委员会: 为了推进玄武区社区教育工作深入地发展......
玄社教委字[2004]04号
关于评选玄武区社区教育先进集体及个人的通知
各街道社区教育委员会:
为了推进玄武区社区教育工作深入地发展,在本区选树具有创新性、示范性的社区教育先进集体和个人,起到树立典型、表彰先进、促进发展的作用,全面提升本区社区教育的水平,巩固生态式学习型社区的建设成果,特组织本次评选。
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1.领导重视。把社区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位置,并纳入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和社区建设的奋斗目标,每年都有新变化和发展。有专人负责,齐抓共管,形成良好氛围。
2.工作扎实。社区教育工作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检查、有记录、有总结,形成扎实有效的工作机制。
3.重视社会资源教育化、教育资源社会化工作,在社区教育资源共驻共建共享、互动互促互补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得到社区居民认可,产生一定影响。
4.社区教育研究成果显著。
5.社区教育形式与内容有创新、有发展,形成特色。
(二)先进个人
1.认真学习社区教育工作理论,并用于指导社区教育工作实践。
2.工作踏实、肯干,社区教育工作成绩突出。
3.社区教育理论探索有一定的建树。
4.在社区教育工作上形成一定的特色。
二、评选范围:
辖区单位及社区教育工作者
三、评选名额分配:
1.每街道辖区单位一个。
2.每街道个人名额以辖区居民万分之一比例配给。
3.街道一级由各街道申报,通过互评产生1/3名额。
四、评选表彰:
1.对获奖单位授予“玄武区社区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2. 对获奖个人授予“玄武区社区教育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五、截止时间:
1.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登记表于12月20日前报至区社教办。
2.12月20日下午各街道互评。
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登记表
南京市玄武区社区教育委员会
二○○四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