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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武区社区教育工作条例

摘要: 玄武区社区教育工作条例(试行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实现玄武区社区教育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现代化,特制定本条例......

玄武区社区教育工作条例
 
(试行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实现玄武区社区教育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现代化,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玄武区社区教育的指导思想:坚持“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社会主义建设必须依靠教育”的根本方针,按照邓小平“三个面向”的指示精神,遵循终身教育理论,努力贯彻区委、区政府“实现由教育大区向教育强区跨越”的工作思路,积极实施“科教兴区”战略,发展社区教育。
  第三条:玄武区社区教育的宗旨: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组织统筹协调辖区内学校、家庭、社会诸方面力量,充分挖掘各类教育资源,积极开展社区教育,努力形成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社区教育格局,逐步实现教育社会化和社会教育化,以满足社区成员的各种教育需求,提高社区成员的素质和生活质量,促进社区建设,推动玄武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

  第二章 组织与管理
  
  第四条:玄武区社区教育的工作模式是:政府领导统筹、教委指导管理、群众参与推动;社区整合协调、教育资源共享、网络基地共建;教育需求导向、宣传鼓励引导、全员全程全面。
  第五条:社区教育由区委、区政府领导统筹。成立玄武区社区教育委员会,分管书记为主任,分管区长、区委宣传部长为副主任,辖区有关单位及区有关部、委、办、局和各街道负责人为委员,负责全区社区教育的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并对全区社区教育工作进行检查、考核、评估。
  区社区教育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教委,由区教委分管主任任办公室主任,成员有区教委德育干部、区教委社教干部,成教科长、区电大管理站站长。办公室负责全区的社区教育日常工作,根据全区社区教育发展规划,制定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管理全区社区教育工作的开展。
  第六条:街道要积极开展社区教育工作。各街道成立社区教育委员会,街道分管领导为主任,相关科室、社委会和辖区部队、企事业单位以及相关学校的领导为委员。街道社区教育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负责街道社区教育的统筹、协调;根据全区社区教育发展规划和本街道特点,制定本街道社区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本街道各部门、辖区内各单位、各学校的社区教育进行协调、检查、考核、评估。
  街道社区教育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街道社区教育办公室负责本街道社区教育的日常工作,接受街道社区教育委员会的领导和区社区教育办公室的指导。街道分管领导兼任主任,有2名专(兼)职工作人员。一位是关学校派出的教师,另一位是街道的工作人员,其工作,一方面是抓好青少年校外教育,协调社区与辖区内有关学校的关系,协助办公室主任做好街道社区教育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另一方面是抓好辖区内居民的教育,统筹协调本街道各部门的市民教育。
  第七条:各居民社(村)委会组建社区教育工作小组,由社(村)委会主任任组长,辖区内各界人士代表为成员。组织辖区居民开展各种社区教育活动,着力增强社区成员的社区意识,逐步建立社区归属感。
  第八条:成立玄武区社区教育咨询委员会,聘请资深的领导、专家、学者,为全区社区教育工作的决策提供咨询。

  第三章 工作任务
 
  第九条:积极转变观念。通过组织学习、活动,社区成员要逐步树立为适应经济建设的可持续发展,而着力形成“人人是学习之人,时时是学习之机,处处是学习之所”的终身学习终身教育观念;要确立社区教育在社区建设中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和优先发展的地位和作用,树立社区教育是社区建设基础的观念;树立教育(学校)发展与社会(社区)发展相互联系、相互促进,教育和社区相互沟通、双向参与、双向互动,推进终身学习、终身教育,迈向学习社会的发展观。培养社区成员的社区归属感,强化社区意识。
  第十条:建立实施目标。在教育社会化、社会教育化,促进社会各项事业共同发展的总目标指导下,根据本地区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需要,制定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根据不同时期街道要解决的问题和完成的中心任务,确定社区教育的具体目标;根据社区发展的远景规划,制定促进社区事业发展的各类人才的预测与培养目标。
  第十一条:建设社区教育实体。积极创建从事社区教育的实体并努力形成网络。创办玄武社区学院,街道成立社区学校。社区学院设在区电大,其职责是主动适应社区发展需要,承担侧重于辖区居民素质提高的各类非学历教育的培养任务,并对街道社区学校有服务、协调、指导的职能。街道社区学校,其职能是统筹来自于各系统的针对辖区居民素质提高的非学历教育培训,开展各项社区教育活动,提高居民素质。街道的人口、职工、计生、健康、法制、家长、老年、家政、国防、科普学校,团校等纳入社区学校,统一管理。
  第十二条:积极开展教育活动。大力开展继续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市民教育、青少年教育等各类教育培训活动;大力开展适应市民需求的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群众体育、文化、艺术活动,努力形成具有玄武特色的系列活动,丰富居民业余生活,以提高市民的整体素质与生活质量,不断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精神需求。
  第十三条:努力促进学校、社区双向互动,共同发展。继续发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关心支持学校教育,各街道要认真搞好青少年校外教育,创建各类青少年教育基地,努力形成各自特色。继续发挥学校在社区教育中的辐射作用,搞好街道与学校的双向服务,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利用现有教育场所设施,积极向社会开放,为提高本地区居民素质和生活质量服务。

  第四章 工作制度

  第十四条:建立协调机制。建立健全社区教育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社区教育联席会议等制度,定期研究、协调全区社区教育工作。区社区教育委员会每年召开1—2次全体会议,讨论决定全区社区教育的方针、计划、工作方案等决策性大事;区社区教育办公室每年召开2—3次联席会议,贯彻实施社区教育委员会的各项决策,负责落实社区教育各项工作;区社区教育咨询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市民的教育需求、社区教育的发展方向,为区社区教育委员会的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坚持社教干部例会制度,工作布置,业务学习,经验交流。
  第十五条:建立激励机制。各街道社区教育委员会,要逐步建立起自我评价机制,通过组织检查、阶段总结、学习对照等方式,评价社区教育工作,以此推动社区教育的不断发展。区社区教育委员会要建立健全对社区学院、街道社区教育委员会、社区学校等开展社区教育工作的督导检查制度;区社区教育办公室每月编辑发行一期“玄武社区教育”;区社区教育委员会每年对全区社区教育工作进行总结、评估,表彰先进,并将评估结果与街道、学校年度目标考核管理项目结合。
  
  第五章 经费保证

  第十六条:社区教育是一种社会公益行为,社区教育的开展关系到学习化社区的建设、终身教育体系的构建,关系到社区建设的发展,其经费的筹措和投入是关键。区政府作为投入主体要下大决心,花大气力,使社区教育的投入逐年增长,并确保社区教育经费专款专用,以适应社区教育事业不断发展的需要。
  第十七条:从实际情况出发,在区政府保证投入的基础上,各街道要根据社区教育的发展适当投入;此外,鼓励社会捐资,适当时候,设立区、街两级社区教育发展基金,保证社区教育事业健康稳定持续地发展。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八条:本《条例》共有六章十八条,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玄武区社区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玄武区社区教育委员会
                                                              二○○○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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