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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社教委字【2007】08号关于评选三星级社区学习中心(基地)的通知2013/1/15 15:40:11|发布者:陈敏|查看: 6008|评论:0 摘要: 关于评选三星级社区学习中心(基地)的通知各街道社区教育委员会:我区自开展社区学习中心(基地)星级达标活动以来,已有16个单位达到星级......
关于评选三星级社区学习中心(基地)的通知 各街道社区教育委员会: 我区自开展社区学习中心(基地)星级达标活动以来,已有16个单位达到星级标准。为进一步促进社区学习中心(基地)的建设,更好地发挥其在学习型城区、和谐社区建设中的社区教育作用,经研究,决定继续在社区学习中心(基地)中开展星级达标活动,在星级达标单位中开展星级晋级活动。 三星级社区学习中心(基地)申报有关事项如下: 一. 申报条件: 1. 有固定的活动场所和设施(教室、活动室、电教设备等); 2. 每月对社区居民开放2次以上; 3. 社区居民在此参加学习、培训、活动,每年达4000人次以上; 4. 受到社区居民广泛欢迎,在市级及其以上媒体有相关报道; 5. 有完整的活动记录; 6. 尚未进入星级达标单位者,今年可继续申报,请参见玄社教委字[2006]08号文件要求。 二. 组织实施: 1.申报表格一式三份,于10月25日前报区社教办(同时提供电子版); 2.区社教办、区政府督导室于11月中旬对各街道申报的三星级社区学习中心(基地)(含申报的星级达标单位)评估、验收; 3.12月份,区社教委召开表彰大会,对三星级社区学习中心(基地)(含申报的星级达标单位)命名表彰。 南京市玄武区社区教育委员会 二OO七年九月 附件:玄武区三星级社区学习中心(基地)申报表 玄武区三星级社区学习中心(基地)申报表
注:情况简介要求1500字以内,不够填写可另附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