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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社教委字【2007】09号关于评选玄武区学校对社区开放工作先进(示范)单位的通知2013/1/15 15:41:17|发布者:陈敏|查看: 5963|评论:0 摘要: 关于评选玄武区学校对社区开放工作先进(示范)单位的通知各街道:我区自成为国家级社区教育实验区以来,积极推进教育资源社会化,社会资源......
关于评选玄武区学校对社区开放工作先进(示范)单位的通知 各街道: 我区自成为国家级社区教育实验区以来,积极推进教育资源社会化,社会资源教育化工作。辖区各中小学根据玄教字[2003]125号文件《关于玄武区学校部分资源向社区开放的意见》的精神,向社区提供开放教育资源,广泛开展了惠及于民的社区教育工作,促进了社区教育的蓬勃发展。经研究,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学校对社区开放工作先进(示范)单位。 有关事项如下: 一. 评选条件: 1. 街道与学校有开放共建协议,有专门的开放工作领导小组。 2. 开放工作有相应的准入证等制度,有相对固定的开放场所和开 放时间,开放时有专人负责管理。 3. 能对社区居民提供优质服务,受益的社区居民广泛。开放工作受到街道、社区及居民好评。 二. 组织实施: 1.申报表格一式三份,于10月25日前报区社教办(同时提供电子版); 2.区社教办、区政府督导室于11月中旬对各街道申报的先进(示范)单位进行评估、验收; 3.12月份,区社教委召开表彰大会,对开放工作先进(示范)学校命名表彰,并拨专项经费予以奖励,同时,请各街道拨付同等经费奖励。 南京市玄武区社区教育委员会 二OO七年九月 附件:玄武区学校对社区开放工作先进(示范)单位申报表 玄武区学校对社区开放工作先进(示范)单位申报表
注:主要事迹要求1500字以内,不够填写可另附纸 |